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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主任:刘曙光
电话:05463012578 |
| 刘曙光 |
1、负责院务活动的组织计划和督促落实;
2、协调机关日常事务与对外工作联络;
3、起草本院年度计划、季度工作要点、工作总结和有关文件,汇总、编发各类信息情况,为院领导决策服务;
4、落实文秘、统计、档案、保密管理及接待工作,负责机要收发、印鉴、督办、保密、文印、值班备勤及会务管理等工作,保障本院综合行政工作的有序进行;
5、对本院各处室信息、统计、档案、保密管理,以及遵守会议纪律及综合行政处室的业务工作进行考核与指导。
6、负责本院的法律政策研究工作,开展有关检察实践的各项调查研究、报送调研成果,参与本院各业务处室检察业务工作质量与效率的考核,编发检察理论与实践方面的调研材料,编辑检察年鉴,提供图书资料。
7、制定本院财务预算、决算和装备计划,严格执行本院经费管理与使用的规定,落实本院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;
8、对本院车辆进行严格管理,保障行车安全;
9、对本院装备及其它办公用品的购置、发放及固定资产进行管理;
10、对本院各处室卫生、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与指导;
11、组织工作人员体检、义务献血等工作;
12、承担后勤服务、保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;
13、对本院办公区域及本院分配干警的住房进行管理;
14、对赃证物、赃款进行严格管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