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务科科长:司书欣 电话:05463012512
1、负责本院提解、押送、看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,警卫审讯场所; 2、负责送达法律文书、传唤当事人及有关诉讼参与人; 3、负责参与、辅助侦查工作,依法执行强制措施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