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:柏淑萍 电话:05463012529
1、负责接待与受理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告申诉、信访和举报,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; 2、负责依法对犯罪性质不清、管辖不明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; 3、负责办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属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; 4、负责办理被害人提出的、属本院管理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; 5、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监督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