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干部管理工作
1、负责贯彻落实各项人事政策及法规;
2、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、调配、工资福利、干部任免、交流辞退等工作;
3、负责全院机构、编制及职数管理工作;
4、负责干部行政职务、检察职务、检察等级、警衔的晋升工作;
5、负责职位目标管理、干部奖惩工作;
6、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工作;
7、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8、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;
9、负责干部人事改革工作。
二、教育培训工作
1、负责开展本院干警的教育训练工作,抓好干警学历教育、业务和技能培训;不断改善队伍的文化结构,提高文化层次、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;
2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培训规划指标,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的教育训练计划,增强教育训练工作的针对性、科学性和实效性;
3、负责协同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院干警轮训和素质考试,以及晋级、晋职、任职等专项考试,协助干警参加统一司法考试;
4、加大对专家型、复合型和专门型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,建立本院人才库,实施人才培养计划,保障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;
5、建立健全全院于警教育培训档案和教育训练管理制度,实现教育训练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三、宣传工作
1、贯彻落实政治工作要求,加强检察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,开展检察文化建设;
2、总结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经验,完成年度奖励评比工作;
3、与新闻媒体合作,发挥传媒作用,加强检察工作的宣传,开展法制教育活动。
四、机关党办管理工作
1、负责本院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;
2、负责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,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精神,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;
3、负责全面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强化机关党的组织建设;
4、负责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,对本院各处室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与指导;
5、负责落实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、发展党员、党费收缴等管理工作;
6、负责组织开展争创优秀党支部、争当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;
7、负责指导机关工、青、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;
8、负责协助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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